一直以来,职务犯罪多集中在掌握较大权力、处在较高位置的中年人或临近退休人员身上,多数单位把廉政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59岁现象”、“45岁现象”上。一中院对近一两年来已审结的“80后”为犯罪主体的案件进行了调研。
调研发现,“80后”公职犯罪案件共计74件,占公职犯罪案件的2.5%;其中挪用犯罪37件、贪污犯罪15件、受贿犯罪15件、渎职犯罪7件;从犯罪分子的文化水平看,硕士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34人,大专14人,高中11人,中专13人;犯罪分子在原单位主要担任基层部门主管、业务员等职务;犯罪数额总计2000万余元,个案犯罪数额从数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法院认为,当前公职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80后”青年逐渐成为该类犯罪的重要组成群体,且呈现出入职时间短、文化程度高、职责权限小、涉案金额大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