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2010年就启动了小城市培育试点启动,经过两年多试点,首批27个实力强、人口多、城区面积大的中心镇进入撤镇设市的候选名单。根据相关规定,撤镇设市的试点镇在部分社会经济事务管理权限的自由度上接近县级政府。“近两年来,我们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限不断扩大。”纳入试点的象山石浦镇有关人员表示,目前镇里仍然保持着原来的行政级别不变,但在财政收支、行政权限、基础设施配备等方面已逐步向城市看齐。
“试点镇升级小城市的关键在于当地经济转型发展加速、城市功能逐渐完善,并在、城市管理体制等方面有所创新。”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表示,目前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的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重大领域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小城市培育试点成效加速显现。试点以来,27个试点镇共新吸引48万人落户,城镇化率提高了5.8个百分点,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
根据规划,被纳入浙江省小城市培育试点的中心镇到2015年要实现年财政总收入超10亿,建成区面积8平方公里以上,并通过“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保障用地”等四方面,在城市规划、产业转型、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体制改革实现新的突破。到2015年,浙江各县市将形成“一城数镇”的发展格局,其中一批有条件的中心镇将培育成为现代新型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