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王先生看中了一套小区内的二手房,准备买下来给儿子当婚房。当时中介告诉他这套房子由于未满5年所以要加营业税,但是可以通过内部方法将税做掉,但需要王先生支付一定的费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先生最终支付了5万元,并在购房合同中写明包含了买卖双方的税费。然而真正交易的时候,王先生却发现对方是售后公房,根本不用缴纳营业税。由于双方的中介佣金只有3万元,对方的契税1.5万元,实际上还剩余了5000元。但当王先生向中介要回这笔费用的时候,中介却说已经花掉了,如果真要的话,就只有诉诸法律,但自己的工作肯定没有了。
王先生不解,当时不是把钱付给中介门店的嘛,怎么钱最终会到中介人员手中呢?这位中介人员也直言不讳地表示,我们这一行的规矩,就是除了买卖双方的佣金交给门店之外,其余的钱都是由中介人员支配的,不用入账。
像王先生买房所遇到的情况,在目前的中介市场上并不少见,特别是一些中介人员一开始抛出种种诱惑,并索取种种费用,如意向金等,但事后却不予归还,或“玩失踪”,或“耍无赖”,让购房者或卖房者告状无门。
买房是件大事,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发生了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或者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了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斐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