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美国是对儿童网络信息保护较为严格的国家之一。从1996年起,美国共通过了4部相关法律:《通讯内容端正法》《儿童在线保护法》《儿童网络隐私规则》和《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所有法律的最根本出发点,就是把儿童和成人分开,严禁儿童在网上接触只有成人才能接触的内容。
《儿童互联网保护法》对以13岁以下儿童为目标客户的网站和有13岁以下儿童参与的普通网站进行规范,对这些网站收集13岁以下儿童的网上个人信息等进行限制。根据该法律,网站在收集、保存或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前,必须获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随后出台的修正案则将涉及对象扩展到收集儿童信息的网络插件和目标客户为儿童的在线广告商等。
法国 法国政府在刑法中规定:对传播青少年色情、暴力图像的人,判有期徒刑3年和4.5万欧元机构罚款。
不过,许多法国专家认为,如果孩子不能自律,任何技术性的和人为的强制措施都不会完全有效。学校和家长必须担负起教育孩子健康上网的任务。学校负责为家长提出可操作建议:将电脑安置在客厅里;常与孩子探讨上网经验,了解孩子上网的基本情况等。家长要负责与孩子制定家庭公约,包括电脑放置的地方、每人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及使用电脑与学习、体育锻炼时间的分配等,而且父母与子女双方都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