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硕勋,生于1903年。四川高县人。早年从事革命活动,1924年在上海大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5年五卅运动期间,李硕勋积极参加反帝爱国斗争,被选为上海学生联合会代表和全国学生联合会会长。还以学生代表的身份参加领导了上海工商学联合会的工作,推动了声势浩大的罢课、罢工、罢市斗争。
1926年冬,李硕勋受党派遣来到武汉,先后任中共武昌地委组织部长、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不久就被派到国民革命军第4军,任第25师政治部主任。1927年10月,李硕勋受朱德委派,留在上海从事党的地下工作。他辗转于浙江、江苏、安徽和上海等地,先后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委军委书记、省委代理书记,上海沪西区委书记、江苏省委军委书记、江南省委军委书记等。这一时期,他根据党的指示,在白色恐怖核心地带,发动了数十次起义和战斗。仅1930年一年,他在江苏先后组建起中国工农红军第14军、15军和17军,为中国革命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1931年春,党组织决定调李硕勋去中央革命根据地任红7军政委。不久被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军委书记。同年7月在去琼州(今海南岛)指导工作途中不幸被捕。
不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他除了“我是共产党员”的回答外,没有吐露半点党的秘密。敌人打断了他的腿骨,打烂了他的皮肉,仍无法让铁骨铮铮的李硕勋低下高贵的头颅。1931年9月16日,李硕勋被敌人用竹筐抬到海口市东校场,英勇就义,牺牲时年仅28岁。
记者 谢佼(据新华社成都7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