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插柳柳成荫。新版两大册《微型小说》的第一篇就是鲁迅的《一件小事》。再读,眼前一亮,咦,时下流行的碰瓷这行当,不“古”已有之了吗?
鲁迅在文中周详地描述了那件“碰瓷”的全过程——自然,写此文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他,再幽默也捣鼓不出现今冒出的这么个鲜活的词儿,他老人家更不可能洞见,这种行径日后竟被“发扬光大”!
《一件小事》标明的时间是距今逾百年的1917年,展现的场景是:“冬天,大北风刮得正猛”,地点在“从乡下跑到的京城里”;事发时,“北风小了,路上净尘早已刮净,剩下一条洁白大道。”女一号出场,“一个女人,花白头发,衣服都很破烂。”不难设想,北京的冬天,年老且衣着破烂,怀中不裹掖东西,又不痴呆,若外出,谁不扣紧上衣扣子、尤其是“都很破烂”者?况且,她走的不是狭窄的陋巷,乃洁白的通衢大道,边道净着呢。然而,她却偏上车行道,还让“破棉背心没有上扣”,任其“向外展开”,不是存心找碴、“钓鱼”吗?事发时,尘霾刮尽的大道视野清晰,她不主动往目标凑,这车把“贴”上破棉背心的几率,绝对为零。此时,男一号车夫已警觉地“早有点停步”作为防范,但终究还是被“贴”上(而非钩上)了。女一号顺势“慢慢地倒下了”,声称“我摔坏了”。剧情到此,“配角”“鲁迅”气不打一处来:这不是碰瓷讹人还是什么?
鲁迅此文,只写剧情的高潮而没有尾声,原因是,“醉翁”之意全在借车夫的高大反讽那些自命清高的伪君子的卑微。
意犹未已。我想,事发时,车夫心里一定明白,那妇人冲着他是干嘛来的。车夫并没有与她理论,也许是觉得同是天涯沦落人吧,他不忍心再让那妇人出乖丢丑,而是当即施出“神招”:没让客人下车(否则就腾不出手来),一手扶车把,一手扶着老女人行走,让“摔坏了”的她去自我暴露——既然能走着去“维权”,料也不曾“摔坏”。这么绝妙的情节,不知是鲁迅的匠心编织还是现实的白描?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今后遇到这类事,倒可以学学这位车夫的机警和从容。况且,如今马路上还有探头作证呢。
对此,我还有一句话共勉:碰瓷百年非新创,心存善念就出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