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子知道了父母的想法后,就提出可以他的名义购买。其他子女知道后不同意。于是在大家的要求下,小儿子和甄老伯夫妇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很简单,就是说明购买的房屋是暂登记在小儿子名下,房款是父母出的,以后要还给父母的。本来以为没什么的,可前段时间,小儿子和小儿媳闹离婚,小儿媳竟然提出这套房子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要分割。这下甄老伯和老伴没了方向,不知道如何是好。
听了甄老伯夫妇的讲述,杨晔律师对他们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法律分析。借名人与出借人达成隐名购房协议,借他人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屋价款。在取得产权后,借名人请求确认房屋权属的,人民法院可以支持,但规避国家房产宏观调控政策情形的除外。 江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