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城市经济协调会各项工作要更加紧密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要求,促进更加务实高效的城市合作。要推动城市间的分工协作,进一步拉长优势长板,积极消除妨碍要素流动的各类行政壁垒,加强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制度创新。要鼓励推动不同层级、各种区划范围城市之间的全方位深化合作,积极谋划搭建合作平台和载体,以项目化带动一体化发展。要优化完善城市经济协调会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协调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要坚持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和第三方机构合作,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加精准、专业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