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前,按照半年周期确定阶梯水量基数,即2013年剩余时间内,第一阶梯户均0~11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户均110~15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为超过150立方米部分。三阶梯综合水价分别为3.45元、4.83元、5.83元(单位:立方米)。
此次居民阶梯水价方案中,也对“一户多人口”家庭实施了水费优惠。市属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内的居民客户,以户籍人口为准,5人及以上的家庭,户籍地址须与账单用水地址相符,认定为“一户多人口”用水。此次阶梯水价方案规定,自调价实施之日起,按原抄表周期,第一次抄表按调整前的水费单价结算,第二次抄表按调整后的阶梯水价结算。这也意味着水价正式上涨需待9月首次抄表之后才正式开始,大多数市民收到调价后的水费账单应该在12月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全市不同地区的抄表时间和周期有所差异,不同家庭的水价调整时间窗口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