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戴某住本市杨浦区。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戴某在已有合法妻子的情况下,虚构其未婚等身份信息,通过“世纪佳缘交友网”以“谈恋爱”为名,搭识被害人孙某、马某某等女性。在取得她们的信任后,张某以其虚构的工程项目需要垫资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共计56万余元。其中,孙某被骗50余万元,在案发前张某向其归还了9万余元,马某某被骗13万元。2016年8月22日,戴某在其住处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戴某承认其以化名通过世纪佳缘网结识被害人孙某、马某某,而后从两名被害人处取得50余万元。但戴某辩称,其中由戴某隐瞒其已婚身份、并以虚构工程项目垫资为由取得的金额仅为20余万元,而在2016年2月,孙某知道了戴某已婚的真实身份,之后戴某再向孙某借钱时,就未再虚构工程项目垫资的事实了,且相关款项给过邱某某、洪某等人用于投资赌博网站和白蛋白生意。戴某的辩护人认为,2016年2月后戴某从孙某处取得的金额,不应认定为诈骗。
公诉人答辩认为,世纪佳缘交友网是专门的婚恋交友网站,被告人戴某系已婚但还登录此网,就是为诈骗做准备,戴某以工程垫资为由向孙某借款,且在2016年2月之后与孙某的聊天记录中仍提及相关项目,足以证明戴佳一直以项目垫资为由向孙某借款,同时相关证人证言证明戴某所称的投资赌博网站和白蛋白生意事由不存在。
被害人孙某则表示,2016年2月她得知戴某与张某系夫妻后,戴某却称其正准备和妻子离婚,并与孙某结婚生活,因此孙某才信以为真,而戴某继续以工程垫资为由向孙某要钱。而据戴某之妻张某表示,她与戴某感情尚可,至案发前未有离婚计划。
经法院审理查明,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戴某依法应予处罚。且根据相关证据证言,对戴某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解、辩护意见,法庭均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