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早、老龄化程度最深的超大城市。截至2017年底,上海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483.6万人,占户籍人口33.2%;其中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80.58万人,占比5.5%。随着高龄空巢、独居老人的比例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老人对自己的晚年生活产生了各种担心——“万一我突然中风没了意识,怎样让子女按照自己的想法照顾自己?”“孤寡老人突然生病住院,谁来替签字做决定?”“我不怕死,但我怕死在家里没人知道,等遗体都发臭了,别人才知道我去世,怎么办?”近年来,一个新兴的法律概念“意定监护”正在基层不断得到深入探索实践,让老人在清醒时能自主选择养老方式,不至于在生病住院时都没人能签字。
啥叫意定监护
上海老年人拥有出众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2017年,85岁的周老太(化名)成了中国第一个意定监护法律制度的受益者,她在神志清醒的最后日子里,办妥了意定监护公证,指定孙女做监护人。这也是上海首个生效的意定监护案例。不过,这个成功案例距离意定监护制度的首次提出也已相隔了整整4年。
事实上,早在201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中就已经有了相关条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不过,当时该条款受关注度较低,大部分人并不了解这一法律条文的意义。
2016年修订实施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也赋予了老年人根据个人意愿预先选择监护人的权利。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则进一步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据专司受理意定监护公证的普陀公证处公证员李辰阳介绍,意定监护和遗嘱不同,遗嘱的作用仅限于死后的遗产分配,和老人生前是否能够幸福地走完人生没有直接关系。“遗嘱是死后生效,是他爱,而意定监护是自爱,让帮助自己的人不要受伤害,从而让自己晚年安逸而没有后顾之忧。”
意定监护需要更多理解
在已经生效的案例中,意定监护人的身份也较为多元化,有老人的亲属,有30多年的老邻居,有退休了的老同事,还有照顾老人多年的护工。然而,对于仍处于“摸着石头过河”阶段的意定监护制度来说,大多数监护人仍然要面对自身的顾虑和外界的不理解所带来的压力。
护工秀英(化名)在上海打工了20多年,3个多月前,她照顾了8年的雇主凌老先生与世长辞,作为老人的意定监护人,秀英陪伴老人走完了人生的最后一程,还为他操办了身后事,可以说是圆满地完成了监护人的职责。不过,秀英依然受到了非议——凌老先生把房产留给了她!
秀英感到委屈,“别人说我是骗子,我说得清吗?”即便如此,秀英坦言,自己在公证书上签字时并没有犹豫。“当时没有想过自己可能会负什么责任。只希望能够帮他尽快好起来。”
为凌老先生办理意定监护手续的李辰阳也坦言:“意定监护人需要更多的社会理解和观念转变。”从2015年开始,李辰阳就一直把意定监护作为自己工作和理论研究的重心,他在这个领域也越来越有发言权。三年间,前来咨询的有两百多人,已经办理的有一百八十多起。几年来,找他咨询意定监护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但很多老人都面临一个问题:监护人难找。
要破解监护人难找的局面,李辰阳认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观念的转变都很重要。“其实社会上热心的人非常多,但他们可能会被一些不好的事件所影响,他说:‘我可以做帮助他的人,但是你让我具有法定身份的监护人,我不敢签上我的名。’”李辰阳说,“因此我们要让他们放下担子,告诉他们权力在哪里,告诉他们权力的限制在哪里,同时也要告诉他们怎样进行自我保护。”
李辰阳还建议,有办理意定公证需要的老人要趁自己尚未失能失智的时候及时办理,一旦身体或精神状况恶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就不符合办理意定监护的法定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