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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22日 星期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花爆竹乱蹿
民宅旅馆失火
房浩
  ● 昨日申城两起火灾

  ● 燃放还须慎选场地

  本报讯 (记者 房浩)昨晚本市连发两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今晚就是除夕,申城必将“爆竹声声辞旧岁”,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望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选择空旷场所,避开居民楼和在建工地。

  ▲ 德平路罗山三村

  昨晚7时30分许,德平路近博山东路罗山三村内,几名居民在楼下燃放烟花时,不慎引燃5楼一家住户窗台上的杂物。大火随后烧进房间,大量财物付之一炬,所幸屋主不在家中,未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赶到现场时,大火已被扑灭,事发居民楼前铺满烟花屑。目击者称,当时有几名居民在楼下燃放烟花,“都是那种上百响的大礼炮,一共好几箱”。由于燃放点距离居民楼过近,烟花在空中“绽放”后,四溅的火星随风飘向5楼住户家的窗台,并迅速引燃一堆杂物。大火借助风势越烧越旺,从窗台一路蔓延进卧室,屋内顿时火光四起。邻居立刻报警,消防队员赶到后奋力扑救,终于将火势控制。

  ▲ 定西路旅馆屋顶

  无独有偶,昨晚8时许,定西路延安西路处一家旅馆屋顶发生火灾,而“罪魁祸首”是腾空而起的礼花弹。目击者称,事发时几名年轻人在旅馆前四五米处燃放礼花弹,没多久,旅馆屋顶便冒出滚滚浓烟,很快蹿出大团火苗。旅馆老板连忙报警,并疏散住店旅客。消防队员赶到后,手持高压水枪向屋顶喷射,约20分钟后将大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旅馆因此停电数小时,对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燃放有“规矩”

  记者致电96119消防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每年春节都是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高危期和集中期,根据市公安局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本市今年严禁在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在建工地周边50米范围内、外墙保温材料为易燃或可燃的建筑物周边60米范围内及所有建筑物室内、屋顶、阳台等处燃放烟花爆竹。公共娱乐场所及宾馆、饭店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明显标志。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以外区域的临时燃放时段为:2012年1月22日(除夕)至1月26日(年初四)以及2月6日(正月十五)的18时至次日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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