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刘国平向公司出具了《本人关于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自愿接受处罚的报告》,称出现“窗口期”交易的原因主要是:解限之前已经有置换房产的打算,因此10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57.2万股公司股票。
巨龙管业表示,刘国平系公司外部董事,一直并未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卖出股票前没有预先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向董事会报告,也没有提前获悉公司将要修正2012年三季度业绩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本次减持系预先有卖出股票意向且误判认为减持时点不在“窗口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刘国平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62万元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