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在谈及受贿一事时,王宝林称:“我收钱是不想成为他们的敌人。”他表示说,行贿人其实根本找不到他,都是有中间人介绍的,而这些中间人又都是有权有势的,自己怕得罪人就不敢不收。
今年49岁的王宝林是江西人,拥有大学本科文凭,2005年退伍转业后到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工作,2009年6月升任太和镇执法队队长。检方指控他的犯罪均发生在2009年6月至2011年12月间。
据指控,王宝林于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在担任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期间及主持太和镇城管办日常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该队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以下简称违建)的过程中,放纵违建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在王宝林落马后,办案人员在其保险箱里查扣了金条33根,1件摆件,总质量为3469.96克,市场价为122万元。庭上,王宝林称那些黄金制品是用自己赚的钱买的。
检方指控王宝林的受贿事实一共有21单。庭上,王宝林把自己受贿一事说得颇为“无奈”。他说,自己并没有放纵违建,因为支队只负责执行拆除违法建筑,至于哪一栋要拆,哪一栋不拆,不是由支队来决定。
王宝林还多次提到一个“给菩萨上香”的说法。“这里就像一座庙,我是庙里的一尊菩萨,既不是最大的菩萨,也不是最小的小鬼。他们送钱就是来上香,肯定也不止给我一人上。” (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