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中国最大的民营制鞋企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赢得的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最终胜利。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龚红柳用“锦上添花”来形容欧盟高等法院的最终裁定。如果说此前中国政府将欧盟诉诸世贸组织是在国际平台上解决问题,那么,奥康在欧盟内部提起的诉讼就是在“主动”寻求司法救济。
1995年至2005年,欧盟曾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2005年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次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实施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23日,奥康集团正式向欧盟初级法院提起诉讼。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2010年2月4日,中国把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诉诸世贸组织。2010年5月18日,世贸组织正式设立专家组,以调查并裁决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欧盟对华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是否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初审败诉后律师告知我们,如果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到欧盟高等法院。奥康还是希望去争取,既然迈出了第一步,如果还有机会,就要走到底。”奥康公司企业文化中心宣传部经理王海龙说。
2011年10月28日,世贸组织的专家组报告裁定,欧盟反倾销主管机关在对华皮鞋反倾销原审调查中适用该条款是错误的。2012年11月15日,欧盟高等法院支持了奥康的诉讼请求,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的判决无效。
按照判决,欧盟委员会将赔偿奥康诉讼费合人民币500余万元。另外,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获得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这将为今后的类似案件提供判例参考。”龚红柳说。 (李丽 陈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