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我国已研发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该系统严格遵循器官分配政策,以患者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由计算机自动分配器官。
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仅次于美国。2010年,原卫生部联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2013年8月9日,共实现捐献1006例,捐献大器官2742个。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比例,已由3年前的几乎为0提高到目前的23%左右,其中肝脏来源已占到25.5%。
为进一步规范器官捐献工作,卫计委出台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提出,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未通过器官分配系统擅自分配捐献器官的,依法给予处罚,涉嫌买卖捐献器官的,移交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