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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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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抢事件和公务员转岗
秦 丹
  秦 丹

  日前,在寒冬的沪蓉高速公路上,先后两起连环追尾交通事故,造成2死10伤。一边是遇难者冰凉的尸体,一边是哄抢者贪婪的“热情”。在岳池收费站附近,一辆货车上的饮料散落在高速路和绿化带,上百村民哄抢,有民警在制止过程中受伤。

  哄抢,真成为一个热词。近日福建福州街头路人哄抢打工者掉落的回乡钱;数日前甘肃兰州榆中村民哄抢散落在地的橘子;去时不远,京珠高速公路长潭段,村民哄抢货车上翻下来的鸭蛋……于是,一种民风不古的结论、一种中国人素质差的消极情绪,在网络上和空气中传播。

  但检索互联网,在美、德等发达国家,同样时有哄抢行为发生。发展中国家如阿根廷、尼日利亚等国,也不乏哄抢事件。其实中国的父母,即便他或她是一介农民,也会从小教给孩子一个道理:人家的东西不能拿。为何哄抢却在个别地方,这么轻易地发生了?显然,在整个事件中,私人的物权,因为流出了拥有者的“盛器”车箱,到了公路、公共绿地等区域,被“准公共化了”,是捡不是抢的模糊认识,加上法不责众、趋利心理和从众心理,哄抢一触即发。

  有人统计,近期各地发生哄抢事件30起。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和集聚效应,让中国广袤大地上发生在个别农村和郊区的事件,“集中式”爆光了。中纪委官网上有篇文章《古代官风民风观点仍有借鉴意义》,其中说:“中国古代很多思想家认为,官风与民风的关系,关键在官风,官风决定民风”。公众在慨叹民风不古的同时,难免影射官风。

  据说有些公务人员在反“四风”活动中,因为不再方便拿各种“好处”,竟然意欲转岗。细思一下,这些人以往拿的“好处”,是不是像极了那些准公共化了的橘子、鸭蛋和饮料?这种风气必须改变。明代学者吕坤说:“变民风易,变士风难;变士风易,变仕风难;仕风变,天下治矣!”(《呻吟语·治道》)其实,我们怕的不是民风的恶劣,我们怕的,恰恰是官风的沦丧。

  就像领导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民众的道德主流同样是光明和温暖的。前不久在京港澳高速长潭段,一辆运货车不慎冲下高速护栏,现场村民越聚越多,民警和司机生怕出现哄抢行为,但村民却自发组织,手手相传转运货物,令人感动。另外,在福州街头的哄抢现钞事件中,当事人丢失5700元后,收到了近2万元公众自发的捐款,只叹好人多。

  我们必须通过普法手段告诉边远地区的民众,根据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和《刑法》第268条,哄抢公共区域的财物,不是捡拾是犯罪。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这支队伍,除了“苍蝇”“老虎”齐打,还必须让大家明白,“别人的东西不能拿”,父母的这句话永远都对;拿“好处”不方便就要转岗,这理由很有点辱没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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