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借款人通过浙江舟山市某担保公司,向当地的农业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奥迪S5敞篷跑车,后因逾期还款,这辆车被舟山市定海区法院宣判强制扣押,但借款人和车辆一直下落不明。
通过一番调查,定海区法院得知这辆车经常在上海闵行某小区出现,于是法院把这个消息告知了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随即派出工作人员到这个小区蹲点。2013年9月8日,担保公司的3名员工在小区里发现了这辆车,赶紧通知定海区法院过来处理。法院接到消息后当即派出两名执行法官赶往上海,准备强制扣押车辆。
当天下午3时许,两名执行法官到达小区,此时驾驶车辆的车主朱某也在现场。两名法官向朱某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法院开具的扣押裁定书,但朱某的态度十分恶劣,拒绝签署扣押裁定书。过了一会,朱某打电话叫来20多人把两名法官团团围住,自己则坐在奥迪车上不让拖车把自己的车拖走,就这样双方一直僵持到晚上7时。
定海区法院的两名法官无奈之下只得联系闵行区法院的法官和七宝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协助。经过闵行区法院法官的协调,朱某终于答应前往闵行区法院处理此事,但是对于由谁开车去法院的问题,双方又僵持了一个小时,定海区法院的法官最后只得同意由朱某自己驾驶。随后,两名法官坐上朱某的奥迪跑车,由朱某驾驶,跟在闵行区法院的警车后面驶往法院。
没想到刚一出小区,朱某就调头将车开得飞快驶向高速公路,两名法官在车上不停地劝朱某,但朱某根本不听,随后,朱某将车行驶至嘉定朱桥收费站,把两名法官扔下,自己则继续驶往江苏方向。
2013年11月1日,朱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据朱某交代,这辆奥迪跑车是自己于2012年8月花40万元从一汤姓的朋友处购来,当时车辆行驶证上的名字并不是汤某,但汤某信誓旦旦地说车子没有问题,只要找到原车主就可以办理过户。朱某信以为真,双方未签订购车协议,车辆也没有过户。事发后,朱某将车开到了镇江,把车还给了汤某,并让汤某归还自己的购车款。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朱某在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聚众围困执法人员长达4个多小时并阻止拖车,同时在驾车上高速公路逃逸过程中将两名执行人员困在其车内无法下车,导致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因此以涉嫌妨害公务罪起诉朱某,但鉴于朱某并非裁定的执行义务人,之后又向定海区法院缴纳了25万元的担保金,于是做出了判处拘役的量刑建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 文韬
本报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