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笔者所在的证券咨询企业和一家华东地区的正规报纸合办证券报纸名叫《亚洲证券》,笔者在每周出版的报纸头版担任主笔发表类似“社评”的文章,看到股市特别低迷,在自己研究的基础上再听取部分从业人员的意见后,做了一件惊动证券市场的一件事,即连续发表文章呼吁管理层应当恢复T+0交易制度:《恢复T+0》《再谈恢复T+0》《三恢复T+0》,文章发表在投资者中反响不小,而且影响逐渐加大,不仅业内来打探消息的人多了起来,而且那些证券大报也来了解文章的背景。以至于有关部门通过公司打招呼希望别谈这个话题了。笔者倒是一直不死心,还是几次三番总是提到恢复“T+0”交易制度。直到后来颁布《证券法》还专门写明了一条“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的规定,开创了用法律来规定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先河,至此,笔者对恢复“T+0”彻底死心。
1996年之前,交易所不仅“T+0”而且没有涨跌板的限制,该涨时涨,该跌时跌,无非交易频率比现在增强不少,节奏快了不少,时间好像浓缩不少。当时一次股市出现大跌,时任上交所总经理尉文渊见况,站在交易所大厅对红马甲说:“打电话回去,别慌,没事的!”,此话落地没几分钟,上证指数便大涨一百多点。这就是当年“T+0”时代的故事,你早上可能没有多少钱但晚上回去就能成为富翁。当然,如果股票操作与实际市场走势相反,在“T+0”时代就会出现早上是富翁晚上就是倒欠券商的瘪三。
到2005年10月27日修订新的《证券法》公布,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笔者对比新旧两部《证券法》,发现新《证券法》删除了原法有关“证券公司接受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证券,不得在当日再行卖出”的规定,为证券市场推出回转交易预留了空间。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看,股市T+0还是T+1完全没有法律障碍了。此时离开笔者呼吁恢复“T+0”交易制度已经过去近十年了。
为何时至今日,提起“T+0”人们还是戴着“有色眼镜”在看它呢?无非就是戴上了“投机”的帽子。时过境迁,现在怎么又有恢复“T+0”的声音了呢?恍如一梦。
最近,两会期间,先有全国政协委员、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蓝筹股率先推出“T+0”没有制度障碍,随后,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还在论证“T+0”制度实施的可能性,尚未决定是否推出。其实为何单说蓝筹股率先恢复“T+0”?如果蓝筹股可以恢复“T+0”制度,为何别的股票不能恢复“T+0”制度呢?
要说“T+0”的“投机”帽子,再看看重启IPO后新股票的炒作之风在没有“T+0”时是少了还是多了?如果冲着“活跃大市值股票交易”来恢复T+0,“投机”之风是更少了还是更多了?想必答案就在心中了吧?要达到蓝筹股“T+0”来提高大市值股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地位的目的,笔者又想起十多年前的沪深交易所大战时的一句很著名的话:浇花要浇到根上。不然用“T+0”作为理由保护了持有蓝筹股的投资者利益,而持有其他股票投资者的利益就不必保护啦? 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