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案由:诈骗
案情概述:被告人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被害人开办美容院但无执照,被告人谎称认识关系人,用资金活动便能办美容院执照。被告人在骗取被害人50万元钱款后,自制铭牌一块送给被害人,并带所谓关系人去被害人处露面。但被告人迟迟未能替被害人办出执照,且无法返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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