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民主自治 按照宪法和物权法的精神,加装电梯是小区居民自己的事情,政府无法替代;只有居民自己行动起来,自己当家作主,自己协商制定方案,加装电梯才有可能,一切等着政府来帮你做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小区居民应当依照议事规则,互谅互让,互利互惠,推动电梯工程。
● 政府服务与指导 有了路径和政策,不等于政府的事情就做完了,除了还应继续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过程中的服务质量外,当前还应重点加强对业委会(居委会)的培训。加装电梯作为一个建设项目,麻雀虽小,五脏齐全,审批的程序性、技术的专业性、工程的安全性等半点都不能马虎,而作为建设主体的业委会(居委会)目前显然还难当此任。职能部门应当对业委会(居委会)进行专题培训,提高业委会(居委会)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 培育市场 加装电梯刚刚起步,还处于试点阶段。从代理到设计,从施工到购买电梯等,市场都尚未形成,以至于想装电梯的居民一时还找不到市场,即便有的找到了市场,但市场都是趋利的,若按照企业或国家项目的价格标准收费,居民承受不了,而价格低了,市场又干不了或不想干。在加装电梯建设项目中,政府虽不能替代市场,但应当积极培育市场,毕竟这也是社会公益事项,是政府为民办实事。为此建议降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市场收费标准,差额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
市人大代表 曹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