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6年6月,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并于2010年3月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2011年10月,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修订试点办法,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转入常规,此后取得快速发展。
本次修订主要有7项内容,一方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强化证券公司责任;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限制性规定,特别是投资者参与交易的条件大大放宽,包括取消“半年”限制、允许合约展期等。
邓舸表示,目前,融资融券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随着业务的迅速增长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风险控制与防范措施,优化相关业务监管规定,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