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相对传统建筑平均节能率达58%、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达15%,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污染。此次《条例》最鲜明特点就是通过强制措施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条例》规定,新建民用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应采用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采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为鼓励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条例》中还提出多项优惠措施,比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贷款额度可上浮20%;“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居民建筑利用浅层地温能供暖制冷的,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等等。
截至目前,江苏已发展绿色建筑项目710个,面积7536万平方米,居全国各省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