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产出内容的文化企事业单位,一边是试图提升文化民生的区政府,两双手一握,成就了“文化街”甚至“文化热土”的可能。这种联手模式可复制、可借鉴。
文化企事业单位有创意、有内容、有人才、有剧场等各类资源。例如这三家江宁路上的“新生”剧场,都属于SMG。甚至,就连话剧中心也属于SMG。但是,文化企事业单位尤其是演艺行当的生存,局限于剧场艺术的特质——一台演出一次只能在一个剧场里顶多演给1200名观众看。其盈利能力不能与产业化程度相当高的电影相比——一部电影可以同时在全国2万多个银幕上放映给数十万观众看。因此,演艺行当的生存,能有政府托底,是全球常态。
而政府期待能给百姓带来更加美好的生活,文化艺术是最佳切入点,也是提升公民意识的最佳方式。因此,这样彼此互补,又有利于社会的结合模式,值得赞许与推广。 朱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