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苑儿童基金的设立旨在对处于特殊困境的涉诉未成年人进行人道救助,全面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健康权和发展权。上海法院此举创新建立了未成年人审判司法救助与社会扶助相衔接机制,在全国尚属首创。
在昨天的启动仪式上,上海儿基会对4个未成年申请人家庭分别发放了救助金。据介绍,这4名未成年申请人家庭的申请在经过承办案件的法院初步审查、高院审核以及上海儿基会审定后,确认符合救助标准。
小宇(化名)今年5岁,4个半月的时候被查出患有血友病,需长期换血治疗,每月治疗费用好几千元。2013年的一个晚上,小宇在外公的带领下穿越隔离带被车撞,造成脊髓损伤,脾脏大出血,经过了10天的抢救后脱离危险。但最终伤残鉴定等级仍为4级,高位截瘫,小宇的医疗费用进一步上升,每月医疗费用上万元。小宇的爷爷是1级伤残,常年卧病在床。今年1月,小宇的父母离异,目前小宇的父亲在沈阳工作,家中只有奶奶照顾两个重病在床的病人:小宇和爷爷,家中不堪重负,为此他们向法官提出了法苑儿童基金救助的申请,并成为此次首批获得救助的家庭之一。
上海高院少年庭庭长朱妙告诉记者,“我们设立的这个专项基金是解决困境儿童的‘燃眉之急’,而对于那些需要社会长期救助的孩子,急需从立法层面去推动,由政府做出一些制度性的安排,真正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健康权。”
据悉,目前上海高院已起草了《上海市儿童福利条例》建议稿,内容包含建立专门的儿童福利管理机构、构建儿童福利案件处理程序、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各项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