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做专车有何风险?
傅平律师认为,对于加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车主而言,最大的风险是可能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而遭受处罚。“条例对于从事客运经营的单位主体有着明确的要求,如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规定需要经过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对于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傅律师补充,“对于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除了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外,条例还规定须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显然目前很多专车平台运营单位以及加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车主并不符合前述条件。如非法营运,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乘客遇到纠纷如何维权?
乘客在通过专车平台叫车出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专车司机服务不到位,多收取费用或者因发生交通事故等而发生纠纷。傅平律师表示,对于前者,一般通过向专车平台的客服投诉予以解决。“不过,各家专车平台对于私家车车主的约束有强有弱,管理规范的平台纠纷较容易获得解决,而对于管理不完善的平台,投诉效果往往不佳,要么投诉电话长时间无法接通,要么就是扯皮拖延,问题得不到处理。当然,乘客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往往耗时费力,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他说。
在发生交通事故并出现乘客人身伤害的情况下,纠纷会更为棘手。他解释,由于车上乘客并不属于车辆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所以除非另行投保乘客附加险,保险公司将不会对乘客受到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给予赔偿。此时,如果乘客搭乘的专车没有购买乘客附加险,将导致无法获得保险赔偿。再遇到专车平台依照服务协议的约定拒赔,而私家车车主又无经济赔偿能力的情况,乘客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和损失将能很难得到有效的赔偿。
傅平律师认为,对于准备加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车主而言,需要充分考虑到利用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私家车辆从事经营的法律风险;而对已加入专车平台的私家车车主而言,在国家有关专车经营未明确其合法性时,建议暂停经营以避免遭受不必要的处罚;同时,他也建议为车辆投保乘客附加险,以便在乘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意外时能够转嫁风险,获得相应的保险理赔。对搭乘专车的乘客,他建议选择管理规范、口碑较好的专车平台,并事先了解专车平台的服务协议条款,确认平台车辆是否投保乘客附加险,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时在遭受交通事故的伤害时能获得足额的赔偿。
本报记者 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