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曝出的这则新闻,让万千考研学生的心情跌至冰点: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7日结束后,当晚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官微发布声明,称接到举报,反映有考生收到个别科目部分试题的作答与考题内容相关,教育部有关部门立即报请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大量截图流传,印证着抡才大典失守的传闻恐怕不虚。此次泄题涉及范围有多广,哪些人或机构参与了,目前有待查证。而泄题答案截图中出现的聊天群名、考研培训机构名称等,都是可顺着摸瓜的藤,公安部门联合即时通讯服务商进行技术筛查取证,揪出某些露出尾巴的组织者、参与者,应该不难。
但即便查出部分暗箱操作者,公众出现褶皱的“信任纸张”,恐怕一时也难抚平:要知道,这次泄题丑闻,跟“史上最严”研究生考试的名号撞了个满怀。而“最严”,源于入罪的震慑: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人们满心期待,在国家考试特别是防范最缜密的高考、公考、研究生考试“三大考”中,据法严惩,能切实起到根除舞弊的作用。可这份期许如今被泼了瓢冷水,违法成本提升并未使作弊行为销声匿迹。
在此背景下,要挽回在“最严”和乱象依旧的落差中跌落的信任值,就必须将已暴露的问题当作“违法必究”兑现刚性的试金石——要彻查泄题事件的经过,将“最严”体现于零容忍的处理姿态中,虑及这是舞弊入刑后的几乎首次全国大考,有必要以与法条严丝合缝的个案追责,将其做成具有范本意义的“舞弊入刑第一案”,变为普法契机。
这种零容忍处理,既指在追责力度上不能轻纵,也指在溯责广度上“一个都不能少”。泄题黑色利益链通常呈现“三方共犯”结构:考试命题者或考务工作管理者监守自盗,将题目、答案转卖;培训助考机构当掮客,套取题目后,卖给考生。
这里面,对考试管理系统的“内鬼”要深扒,对相关考研培训机构要严惩乃至吊销资质,买考题(答案)的考生同样要被全部揪出,对其违法行径,分别有对应的适用罪名。也只有揪出所有作弊考生并取消其成绩、考试资格,拿掉其投机换取的占坑机会,才能避免那些无辜考生被“挤掉”,才有补救的转圜余地。
考研泄题事件,是交给“舞弊入刑”司法践行的考题,事已发生,后续追责不能打折扣。当然,刑罚再有力道也是事后性末端治理,前端管控仍是防止舞弊的关键。拿泄题来说,比起可通过入场指静脉验证发现的替考舞弊、侦测屏蔽器拦截的高科技作弊,泄题的命门在于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在这方面多些切实制衡,从泄题到民情激愤再到补救的链式反应,也就没了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