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农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普通柴油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要求的通告》,明确从2016年4月1日起,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开始供应、销售与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要求的普通柴油。
目前,本市普通柴油一般用于内河船和江海直达船、工业锅炉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建筑和市政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用机械、企业内部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其硫含量与国Ⅲ标准车用柴油相同(即含硫量不大于350毫克/千克)。相比之下,本市车用汽柴油已从2013年11月起实施国Ⅴ标准(即含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向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看齐后,上海普通柴油将大幅度升级,其含硫量将不得大于50毫克/千克。同时,上海将全面停止供应、销售和使用不符合上述硫含量要求的普通柴油。
如此强势的减排大招,将让上海的空气更清新。本次油品升级后,将有效削减大气流动源污染物排放,单位油耗可削减硫氧化物约85%、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约3%到5%,同时对降低PM2.5浓度也有一定作用。近五年的监测数据也表明,上海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且总体呈下降趋势,已连续两年达到一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