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可选择邮政速递公司进行身份证投递。
■ 外地来沪人员在本市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程序:
1.拍摄照片 符合办理条件的来沪人员,可到就近居民身份证拍照点拍照。目前,本市共有居民身份证拍照点90个,居民可登录上海公安网站(www.police.sh.cn)查询拍照点地址。
2.申请办证 来沪人员可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一是对系统无照片或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对伪造、编造、买卖、骗领、冒用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三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材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申请人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证。
3.领取证件 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凭领证凭证到受理公安派出所领取证件。换证的,在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旧证。
■ 居民身份证“直投”服务
本市户籍人员在办理身份证申领、补领、换领业务时,可向公安派出所提出选择“居民身份证直投”的领证方式,并当场签字确认。同时,提供身份证“直投”服务的相关信息,邮政速递公司将根据申请人申报的信息进行投递。
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公安机关将委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电话预约上门投递。投递人员在核验身份证领取凭证后,将装有身份证的邮件交由签收人查验,并回收领取凭证。
收费方式为投递时支付,由投递人员在上门投递时收取,目前暂不支持外地寄递,收费标准为每件15元。如果超时限而又无法联系到的居民,其身份证将退件至受理派出所,由居民本人自行至派出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