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总局等三部门相继发布声明,宣布退出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牵头的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8月1日,有媒体记者从中国关工委处获悉,活动已停止,关工委已收回活动办公室公章,并责成其整改部分遗留问题。关工委发布通告承认,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确有人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以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办公室名义与社会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收取相关费用并产生民事纠纷。
公开报道显示,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自2010年11月5日在北京正式启动。这项活动的初衷是为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这项教育活动设立的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干得比较大的工程是“小黄帽工程”——在全国中小学推广佩戴新型小黄帽,预防交通事故——却因为借“小黄帽”向企业收取上百万的赞助费和保证金,与山东一家企业引发商业纠纷,对簿公堂。
现在,三部门退出这项活动,显然是在向利用政府旗号敛财的行为说“不”。虽然活动已被叫停,但对此事的反思却不能停。
反思之一: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凭什么能利用政府旗号敛财?从报道看,这项安全教育活动虽由关工委发起、三部门参与,但这些年其活动都是“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在实施。这就涉及一个问题:既然相关部门当初在这项活动中挂了名,难道不应该监管这个办公室到底在做些什么事?相关部门参与进来,理应尽到基本的行政监管义务,防止某些人借权生财,对政府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而非挂个名了事。如今,这项公益活动既然出现牟利之事,相关部门恐怕涉嫌行政不作为,也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反思之二:还有多少“拉大旗作虎皮”的社会团体,拉了政府部门入伙,却干着敛财勾当?这需要彻底而有效的清查。长期以来,有些人比较推崇官商交织、背靠“大树”好乘凉的理念,热衷于与政府部门“协同作战”,甚至以此寻找借权敛财的机会。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偏离公益方向、变成敛财工具,就在提醒政府部门,对类似平台或活动要保持清醒、有所监督,否则,等到管理失控,一个简单的退出或叫停恐怕是不能撇清干系的。
反思之三:如何进一步消除协会或团体借公权生私财?让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尽快与政府部门脱钩,免得政府、市场、社会边界模糊、权责不明,当是最要紧的。一些公益活动应交给社会团体、公益组织等来具体执行,对有利益输送嫌疑的所谓“公益活动”,政府部门更不应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