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海宁介绍,证监会同意在自贸区试点,外资证券机构在自贸区设立合资证券公司,中方的合资伙伴可以不是证券公司。这就大大增加了外资证券公司选择国内伙伴的范围,将来国外证券公司和普通中国公司合资也不会妨碍牌照问题。
据悉,这涉及到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中第18条的落地,该条款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内资股东不要求为证券公司,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截至目前,“金改40条”开放创新措施中已有19项政策通过出台细则或推出创新实例的方式取得突破,5项政策已初步拟定细则,正在推进中。
在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施海宁还表示,上海自贸区将争取进一步提高证券期货行业最高49%的外资持股比例,此外还将吸引一批行业领先的国际财富管理机构落户上海自贸区。“现在不少企业已经‘用脚投票’,通过在自贸区加大业务量等,体现出对上海自贸区发展的认可。”施海宁表示。记者了解到,由于上海自贸区金改政策大大提升了企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资源的便利化程度,截至2016年7月底,已有45家机构接入人民银行有关监测管理系统,区内近8万多家机构共开立自由贸易账户55543个,当年累计账户收支28184.4亿元,月末FT账户余额1326.9亿元。
浦东新区副区长简大年介绍,上海自贸区设立以来,浦东金融开放创新的步伐明显加快,在金融服务业开放、资本账户开放、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批创新成果迅速涌现并得到复制推广,在多个领域实现了“全国第一”。其中包括第一个推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第一个推出人民币跨境借款政策;第一个推出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政策;第一个开展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第一个推出协会注册保险产品制度;第一个推出金融创新监管互动机制;设立了全国唯一的黄金交易国际版和全国唯一的全国性保险交易所;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再保险经纪公司、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第一家中外合资的保险销售公司;发行了国内首单保险公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他表示,在鼓励金融领域开放和创新的同时,上海自贸试验区也高度重视对各类金融风险的防范,已经逐步探索形成了一套准入管理专业化、风险监测常规化、风险处置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区内各类金融机构总体呈现稳定发展态势,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大型风险。
本报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