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听力下降明显 ,学校组织一年一次例行的教职员工健康体检时,医生嘱咐我去看她的专家门诊。诊毕,开了营养神经的注射液,须每天一针。当天是在就诊医院打的,因为家离该医院较远,次日,我想到住处附近的社区卫生中心去打。不料,被一口回绝:你哪里开的针,到哪里打。面对如此的规定,真叫人匪夷所思,记忆中以前只要有注射证明单,无论什么医院,哪怕连里弄卫生站都可以打,非常方便。
“哪里开的到哪里打”,看似名正言顺,无可厚非,其实,说白了,是院方怕负责任,怕注射后有什么不良反应,引起医疗纠纷。医院的规章制度是需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的,但绝不能将一些便民惠民的好传统好做法,为怕自己“担肩胛”而一推了之,借所谓“改革”之名,统统取消。在实际就诊中,时常有患者为看某医院某专科的特色门诊,不顾路途遥远,慕名前往求医的事情。像我这样腿脚利索的还算好,顶多多跑点路,要是碰到老弱残疾重病患者,为了打针,非得长途跋涉,来回奔波于原就诊医院,岂非莫名折腾,雪上加霜,性命交关?
在网络如此成熟、发达的今天,为减少资源浪费,减轻患者的负担,医院之间诸如检验报告、影像片子等医疗资讯互通有无的共享,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之事,往日“足不出户”、各自为政、自以为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大家闺秀”的做派,正在日益得到改进。凭注射证明单打针,合情合理,天经地义,有什么“前怕狼后怕虎”,不放心、不敢打的呢?大不了,再要患者出示一下病历卡,核对确认,“验明正身”,以防纰漏。
也许,制订“哪里开的到哪里打”规定的初衷是为了患者好,但千好万好,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就是不好。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此劳民的繁琐规定,你受得了吗?难怪有人戏言,不是自己身体好不去看毛病,而是不想小病看成大病!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请高抬贵手,设身处地,多为患者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