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开始担任助理审判员,于我而言,法官工作是理想到现实的落地,是一名法律人的信仰在个案中舒缓实现的过程。
每天专注于一沓沓厚厚的卷宗之中,认真对待着每一个案子每一位当事人,努力锻炼自己的文书写作能力,心态简单平和,工作节奏紧张充实,也收到了不少锦旗、感谢信,有时也会因为案件得以圆满解决而品尝着小小的成就感,这正是我喜欢的法官生涯。不过很快,我遇到了一起令我始料不及的案子。
那是一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原被告都是货代公司,原告委托被告订舱,案由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而争议焦点却是围绕货代业务中被告发票开具内容是否合法合理这一问题。由于原告没有聘请代理律师,庭审中我努力用通俗的语言向她释明“如果案由错了,法律适用也就相应调整”,并建议她按照法律规定重新确定案由,再由法院进行审理。
一开始原告比较配合,但到了证据交换阶段,我发现原告此次诉讼的真实目的是想让被告开具符合她结汇要求的发票。
为了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我通过电话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建议原告与被告再好好商量一下开票事宜,另一方面也建议被告尝试考虑能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具符合原告结汇要求的发票。
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被告表现出了积极配合的态度,公司副总经理主动前往原告处进行沟通,但原告却以为是因其提起诉讼被告才表现出了较低姿态,于是得理不饶人,硬是把对方骂出了门,双方关系恶化。
得知此事后,我努力进行居中调解,但被告不再愿意调解,双方僵持不下。原告固执地认为我偏向被告,态度变得蛮横,甚至在网上对我恶语相向。
无法调解,只能判决。为了让案件公正透明,我认真地写着判决书,尽管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这份判决书我还是足足写了近20页,希望能全面回应当事人的所有质疑。案件宣判了,原告在法院门户网站的留言板块上不停投诉,虽然法院一再提醒她可以上诉,但她还是连续进行言语攻击。
《巨人传》中有这样一句话,“人与人之间,最痛心的事莫过于在你认为理应获得善意和友谊的地方,却受到烦扰和损害。”
原告最终还是停止了她的不理智行为,我则常常在想,法官的天职是什么?很多当事人来到法院后,或因心存怨气,或因误会、争吵,彼此之间的信任与理解已消耗殆尽,法院此时如果仅靠硬性判决真的能解决所有问题吗?判决书所能解决的问题都是有形的身外之物,而真正平复当事人心中的“伤害”更多地需要靠倾听、疏导、法官居中调解和对方妥协的诚意。
我仍然怀有善意,我仍然努力地做好一名法官,我也希望法官心底的这丝善意能够得到更多人的尊重。
十日谈
法官心语
明刊《一张借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