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鬻爵,其巨大的政治风险包括:所选非人,用人不当,搞坏一个单位风气,甚至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形成以个人利益为导向的圈子文化,将党纪国法、公平正义圈在外面;逆向淘汰,用金钱开路的小人得志,真正德才兼备而不屑走歪门邪道的官员难以得到重用;行贿受贿,挑战法律尊严,也破坏社会公序良俗。更可怕的是,行贿买官者不可能做亏本生意,为了收回“贿本”,赚取“利润”,他们必将变本加厉,将腐败基因不断复制、传递。
对12名涉及武长顺案行贿买官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既是让他们为不良行为埋单,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手中握有一定公权力的领导干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更要固守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纪的严肃惩罚。
同时,我们也要适时对一些观念进行纠偏——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论是公众心理,还是司法实践,对行贿者的宽容度都要远远大于受贿者,这一方面是为了方便查处受贿者,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买官者的问责预期。(连海平 刊今日京华时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