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车改革之后,公务用车数量锐减,公务用车供不应求现象非常普遍。王先生在某市党委宣传部工作,二三十人只有一辆公车。王先生和同事需要经常外出,但因为车辆有限,他们只能选择乘用私车。
部分基层公务员反映,用车手续繁琐是“私车公用”的主要原因。山东胶东地区某县李姓执法人员坦言,自从公车改革开始后,他所在单位全面缩减了公车数量。“申请用车的手续有些繁琐,不如开自己的车方便。”
“私车公用”存在很多现实隐患。比如,增加基层公务员的支出。再比如,“私车公用”有可能影响部门形象。
目前,“私车公用”的权益争议,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所办事项在公职人员车补承担的范畴内,油费理应由公职人员自负,但车辆损耗以及车辆的肇事修理与赔偿等费用如何承担、安全隐患如何排除等问题,尚存争议;二是所办事项不在公职人员车补承担的范畴内,而在单位的派车范畴内,涉及“私车公用”的费用或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三是公职人员在私车公用过程中既办了公事,也办了私事,如何厘清两个环节的相关责任?
眼下,在规范公车使用的问题上,防范遏制的重点是公车私用。事实上,基层公务员面临“私车公用”的现实困境,也值得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定,缓解当下的困局。(王阳 刊今日新华每日电讯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