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娜(化名)是一位95后网络游戏女主播,自2016年开始在某知名平台的专属频道直播并解说游戏。2016年3月,爱悠公司找到琳娜,签订了《主播经纪协议》,双方约定:琳娜作为爱悠公司全世界范围内独家签约的游戏解说员,由公司负责其主播项目的经纪事宜,并独家享有琳娜全部主播事业的经纪权。合同签订后,爱悠公司向被告支付了高达5万元的签约费。双方约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琳娜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之外的第三方直播平台、频道及视频业务相竞争的网络平台、频道,否则视为根本性违约。
之后,琳娜一直私自在平台其他房间内进行游戏解说直播,但该频道不属于爱悠公司所有。
法庭上,琳娜承认了其多头签约行为,表示:网络直播行业没有规范的准入机制,大部分主播都身兼数个平台的直播,且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的签约并不规范,收入和前景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这样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经审理,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判决:经纪公司和主播间签订的合约自判决之日起解除,主播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签约费、赔偿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