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个人所得税APP最新版本中,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变为“选填”状态;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也变为“选填”状态。而此前,在住房租金信息填写中,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自然人”时,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证号码为“请输入”状态;当出租方类型选择为“组织”时,出租单位名称为“请填写”。
由于此前房东个人信息属于个人抵扣住房租金个税时的必填内容,部分房东顾虑自己可能要增加缴纳出租房屋的相关税收,因此不惜以“涨房租”的方式打消租客用住房租金抵扣个税的念头。一边是租房支出通过个税新政可能每月抵扣几十元,另一边却是租客的房租可能要上涨几百元。一时间,各地类似事件不断上演,租客与房东间陆续因此发生冲突。针对此次APP的调整,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这样的调整消除了租房人和房东的顾虑,保障租房人能够完成租金扣除申报。不过,施正文也提醒,即使相关信息无需填写,纳税人也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在不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填写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应该诚信纳税、诚信申报,以免出现违反相关税法的情况。
目前,税务总局尚未就此发布明确通知,对于个人选择通过单位直接提交纸质版个税6项附加扣除资料的,纸质版表格是否也将同步作出调整,目前税务总局尚未明确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