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先前,张先生家办喜事时,购置了这些烟花爆竹,而自从烟花爆竹“禁燃令”实施之后,张先生就将这些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久而久之,自己也忘了这些“陈年老炮”。“上交了,我们全家都安心!”张先生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了鼓励市民积极上交,金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办还准备了一些礼品,市民可将留存的烟花爆竹拿至烟花爆竹回收点,进行兑换。
市民如发现有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110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徐驰 通讯员 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