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选项一是废除原先难民在赴欧“首站”申请避难的规定,改由欧盟统筹安排,把难民按比例分配到欧盟成员国;选项二是保留原有“首站”申请避难规定,但增设“公平校正机制”,一旦难民人数超出警戒值,便由欧盟出手把部分难民分配到其他成员国。
《都柏林协定》规定,避难者只能在入境欧盟的第一个成员国申请庇护,而这个国家必须承担避难者接待、难民资格审核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