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上市了,五月的香港,街头巷尾都在卖榴莲,超市也堆满了榴莲,像座小山,一走进去,都是浓郁扑鼻的榴莲味道。榴莲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的水果。喜欢它的人,非常喜欢,怎么吃都吃不够;不爱的人,避之唯恐不及。对榴莲的态度分成两极,就是这样爱憎分明。
据说喜欢吃榴莲的人,第一口就会爱上,假如不喜欢的,第一次尝它,就想呕出来,从此抗拒不敢再试。香港的榴莲来自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地,巨大的水果,浑身是尖刺,样子首先已不讨好。鲁迅有说:“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是很可佩服的,不是勇士谁敢去吃它呢?”螃蟹样子狰狞,还要钳人,榴莲虽然不会钳人,样子也不好看,不像善良之辈,第一次品尝,也会有点胆怯。
我是属于爱吃榴莲一族,可用“甘之如饴”来形容。对我来说,榴莲既甜又香,入口软糯,有人说有点像吃雪糕,我胃寒,不能吃雪糕,吃榴莲正好,因榴莲性热,养胃,而且滋补,香港人说吃一个榴莲,等于吃一只鸡。
唯一的坏处,是吃榴莲的时候吃相难看——它不能切,难用刀叉,一般都是用手抓着吃。不喜欢者看你吃榴莲,感觉特恶心。所以吃榴莲时,最好一个人吃,躲在家里品尝享受,避开那些无福消受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