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对象:1.填报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等9校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获得相应院校综合评价入围资格且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2.有意向报考浙江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考生,成绩须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无需入围资格。
● 本科阶段志愿填报 7月1日上午10:00至3日上午10:00
填报对象:成绩达到本科阶段相应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的考生。
● 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7月23日上午10:00至24日上午10:00
填报对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
● 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 7月27日上午10:00至28日上午10:00
填报对象:本科普通批次降分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
高职(专科)阶段志愿填报 8月2日上午10:00至4日上午10:00
填报对象:本科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或未填报本科阶段志愿的考生均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本报记者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