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餐厅抽烟,您是被动吸烟的受害者,您会劝阻吗?有人遛狗,没牵狗绳,您会主动提醒遛狗人吗?小区里水杉长得快,挡住了窗前阳光,您会主动向绿化部门提出修剪申请吗?
您完全有权利去劝阻、提醒和申请。因为,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每位市民都享有劝阻“不当吸烟”的法定权利;依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人遛狗必须牵引绳索;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当“绿化树”变成“扰民树”,居民可以向管理部门提出“免干扰”申请。问题是:这些权利您都用了吗?
在这一年里,能在《社会与法》周刊上借助“见证”专栏,去回顾最近10年上海地方立法所经历的那些人和事,感觉很亲切。可以说,每一部地方立法的孕育过程,都是这座城市法治进步的见证。
目前,上海现行有效地方法规共147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上有法可依。而要让法律有效作用于社会生活,需要我们每个人的权利觉醒和义务自觉。如果我们不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遑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我们不能恪守法定规范,那么我们自己就会成为“规则破坏”的受害者,更无法享有秩序带来的安全、和谐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