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这一年在《社会与法》周刊刊登的稿件,脑海里一下子浮现出的却是我采访报道的一个小人物。在国际禁毒日前夕,我采访报道的《“今天的正常生活对我而言来之不易”——昔日“瘾女子”讲述戏剧般的人生经历》刊登在《社会与法》周刊首页上,后来有许多媒体跟进报道。至今我想起戴某的生活经历,都有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的感觉。
此前,我在向市禁毒办同志了解采访线索时,其中一个线索“隐藏”在一大堆枯燥的公文中,只有寥寥数句,但马上吸引了我的注意。一名叫“戴某”的女性曾经为了吸毒将自己7个月的男婴卖给别人,现在由于丈夫的关心、社工的关爱,已经戒断了毒瘾。俗话说,“虎毒不食子”,同为女性同为母亲的我,更是难以想象身为母亲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孩子转手卖人。为此,我决定就从这个罕见的线索入手。
但戴某却不愿意接受采访,我只好找到和戴某联系多年的社工吴东明,在他的多次劝说下戴某才同意接受了采访。由于戴某的故事跌宕起伏,我在采写时采用了类似纪录片的新颖写作形式,当天一口气就写出了近4000字的初稿,因为有真情实感,写作起来十分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