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这是《雷锋日记》中的一段话,这话道出了雷锋同志对人生价值的领悟。
我的同事周爱文律师,就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活用了雷锋精神。
2008年底,我跟周律师办理了一件“奇怪”案件。四位股民因投资亏损找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但是却无法按照正常规定向律师事务所先支付律师费。经耐心了解才知道,这四位股民因看了某企业漂亮的财务报表,将全部家当投进股市买了该企业的股票,结果亏损了20多万元,目前无力支付律师费。
对于此类案件,一般律师是不愿代理的,股市有风险,这是投资人在投资前必须知道的。而且对方企业是知名上市公司,办案阻力大,取证难,胜诉几率微乎极微,对律师而言,接这样的案子绝对吃力不讨好。
但周律师认为,律师从某种程度上说和医生很像。委托人就好比急需帮助的病人,如果他们没有困难,是不会来找律师的,医生不能因为患者没有钱就将他们拒之门外,这是医德,律师也不能选择委托人,更不能“嫌贫爱富”,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经过一番调查后周律师发现,这几位股民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他们的状告对象确实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恰恰对投资者起了误导作用。他敏锐地感到,这是一起新型案件,如果处理得当,可能对推动投资者的保护工作起一定的作用。
综合考虑四位投资者的实际家庭情况后,周律师提议我们免费代理这个案件。委托合同签订后,周律师花费大量时间,进行前期调查、分析工作。有几次我在外面吃完晚饭后路过事务所,发现办公室的灯还亮着,上去一看,是周律师在开夜车翻阅资料。甚至有一个周末,我刚好到事务所办点事,也发现他早早来到办公室研究案件。有人不解,免费代理的案子还花这么多精力,图什么呀?周律师却回答,律师除了经济效益外,一个重要责任是推动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既然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就应该为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不遗余力。
最终,经过仔细调查分析,周律师发现四位股民状告的企业确实在公开的财务报表中存在虚假记载的事实。
由于案件很新颖,且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权益,因此,案件起诉过程中,得到全国众多新闻媒体和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支持。去年5月,中国证监会依法查证了这家企业2007年年报存在的问题。投资者得知这一消息后,紧紧握住了周律师的手。
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周律师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方面的执着,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