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具体申报条件为:本市户籍,夫妻一方年满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且生活困难家庭。其中独生子女伤残是指残疾等级在一、二级的,生活困难是指老人月人均收入中心城区1100元以下、远城区900元以下。
申报经武汉市老龄办审批后,从申报之日起可以免费享受每天1个小时的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服务主要方式为洗衣、买菜做饭、打扫卫生、购物、陪同寻医看病等。
据悉,这些服务费用由政府财政买单,聘请专业公司服务人员上门提供服务。
(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