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要本着对广大消费者负责、对畜牧兽医行业长远发展负责的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好相关案件和问题。山东各地畜牧兽医部门要依法加强兽药使用监管,采取全面排查、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等有力措施,督促兽药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休药期、兽药使用记录、不良反应报告等制度,遏制人用药、违禁药物的使用和抗菌药物滥用,确保饲料或饮水中不添加激素类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