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级司法、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自2011年9月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本市全面推进以来,截至2012年10月底,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医患纠纷3100多件,调解成功近2200件,调解达成率高达70%。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市、区(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医调委”)调解,约10%的医患纠纷实现零赔付。人民调解的第三方优势和社会效果在缓解“医患纠纷”中得以充分凸显。
医患纠纷有了“老娘舅”
“医患纠纷现在有了‘老娘舅’,真好!”在父亲手术死亡纠纷事件获得圆满解决后,面对黄浦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当事人陈女士说出了发自内心的话。
陈父生前系新疆建设兵团驻沪办事处退休职工,在一次集体外出参观活动中摔伤,随即送入其医疗定点的一家市中心大医院接受髋关节转换治疗。不幸的是,术中出现肺栓塞,老人经抢救无效身亡。家人闻讯后情绪激动,强烈质疑主刀医生操作失误。
市卫生局信访办多次接待病人家属,并积极协助当事人与黄浦区医调委联系。经多方协调和黄浦区医调委调解,医患双方达成了共识:肺栓塞是关节置换手术中低概率出现的一种并发症,但不排除医生操作失当或患者自身条件所致的可能性。虽然打“官司”的话,病家“赢面”极小,然而医院方面愿意承担手术处理上的欠周到之处,以数万元补偿款表达关怀。
压在心头半年之久的“疙瘩”终于消弭。陈女士还数次致电“老娘舅”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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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走”协调之路
陈女士案例,是全市成功调解的近2200件医患纠纷中的一例。在调解过程中同样心服口服的,还有纠纷双方中同样重要的一方———医院和医生。
今年年初,潘女士向市卫生局反映,她父亲因胸闷不适至一家三甲医院分部就诊,“做了心电图检查,却漏诊急性心梗!”患者输液中突然死亡。
接手案例后,市卫生局信访办首先到另外几家大医院对心电图进行甄别,并通知医院方汇报当时详尽情况。一些资深专家明确这是一起不典型的心梗病例、极其不容易被发现,但与输液中死亡并无关联。市卫生局积极建议医患双方“走”协调之路,长宁区医调委则多次安排区卫生和医院负责人亲自接待患者家属,诚恳告知对方医疗上“确有遗漏”“不能免责”,希望得到家属的谅解。
“我们也不愿意出事故或出差错。好在如今有了‘第三方’,不必要的冲突被避免了。我们可以在第一时间好好查找问题,好好解决问题。”支付一定的补偿,除歉意之外,对于医院和医生说来,更多的是一种反省和告诫。
舒缓医患矛盾搭平台
在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下,本市的市、区(县)医调委于去年9月正式设立和运作,统一由司法行政部门管辖,为全市调解医患纠纷、舒缓医患矛盾搭建了一个具有中立性、权威性、公益性、专业性、自愿性的调解平台。
据介绍,医调委设立后,本市卫生部门力举多项措施,积极支持医调委工作,并引导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时引入“老娘舅”,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端,取得了很好成效。为医患调解机制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市卫生局已牵头组建了覆盖44个医学专业由800多位专家构成的医学咨询专家库,还举办了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培训班。对于预估赔付金额可能超过10万元或重大、复杂、疑难的医患纠纷,市卫生局即启动专家咨询。咨询意见也将作为重要依据,供各级医调委调解使用。
市、区各级医调委建立后,市卫生局专门制定下发《关于配合做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专职部门,配备专业人员,统一受理处置患者投诉。医疗机构在处理医患纠纷时,采取“调解优先”,引导患者通过人民调解解决医患纠纷。市卫生局还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医患纠纷处置要求,对于患方赔偿诉求在3万元以上的纠纷,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方自行协商,引导患者通过人民调解等法定途径化解。
此外,市卫生局、司法局建立了定期案例分析会议制度,召集医院管理、临床医疗专家,对遴选的重大、疑难、复杂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分析,提出医疗风险预警措施。
市卫生局建立监控系统
事实上,为有效降低和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近年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了国内首个具有医疗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反馈等功能的监控系统。目前,已有近200家医院加入监控系统定期报送信息,并有150多名医疗专家组建的咨询库负责对信息进行定期分析。通过系统,实时掌握面上的医疗安全状态,了解目前医疗诊疗活动中主要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所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于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患纠纷发生率、有效处置医患纠纷取得了积极效果。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上海卫生系统借鉴国外经验,在健全与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方面作了努力尝试。自2002年9月1日本市推出医疗事故责任保险起,10年间已初步建立了有效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全市参保医疗机构超过400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市卫生局正在进一步研究探索建立并完善综合、立体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以更好地实现医疗责任保险理赔与人民调解的良好衔接,更好地保证人民调解的效果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