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孙亮长期混迹于黑网吧,并在此结识了其他成员。在组成“龙兴社”后,其余10名社员都听孙亮的调度指挥,平时三四人一组出外偷窃。偷窃所得全都要上交孙亮,由他统一调配,用于购买作案工具和团伙成员的吃喝玩乐。在孙亮的要求下,每个偷窃小组每隔1到1个半小时都要回到黑网吧报到一次。
长宁区法院少年庭主审法官钱晓峰指出,当前,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上海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许多外来未成年人家长忙于生计,无暇照顾孩子,也缺乏科学的育儿知识,多为粗暴型和放任型教育。(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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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法治新闻A17拉帮结伙多次盗窃 2012-12-27 2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