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包括:旅游购物店以虚构原价、特价等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旅行社以“零负团费”等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旅游相关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不落实减免措施、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的行为。专项检查时间为4月17日至6月17日,如发现旅游行业存在不规范价格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