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国人没有分清博物馆与个人艺术工作室的区别。按国际惯例,博物馆属于公益性、非盈利机构,属于社会资产。也就是说,博物馆经营可以不缴所得税,可以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然而,博物馆的资产属于社会大众,创办人或博物馆主管无权私自占有或馈赠博物馆藏品;创办人过世以后,博物馆资产不得作为创办人的遗产转让给家人或子女。不知道国内多少私人博物馆符合这些条例?